入會規章
桃園市汽車商業同業公會【入會規章】
本會依據商業團體法且經桃園市政府立案通過,桃園市汽車商業同業公會(以下簡稱〝本會〞)以推廣車輛相關之貿易,促進社會之經濟發展,增進同業之共同利益,維護會員之合法權益、協助政府推行政令。
入會資格:
在桃園市內有核准登記之公文(公司含登記表)或核發登記證明書且營業項目為:經營汽車車輛(含新車、中古車、特殊機械車輛)之買賣、經銷代理、仲介、批發、投標等業務,均須依法加入本會。
入會申請辦法:
1.負責人與會員代表之身分證影本一份。
2.公司、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(公司含登記表)或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影本一份。
4.入會費:NT 30,000元。
5.常年會費:NT 4,000元。 (期間:01/01~12/31)
6.店照3~5張。
※註:每年年底舉辦會員大會,即收續年度常年會費。